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4-21 16:37:53 责任编辑: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教学改革,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迎接学校教学工作会召开,经学校研究,决定在5月份开展2008年度“教学活动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教学法讲座
“教学活动月”期间,学校将聘请教育学方面的专家进行教学法讲座。
(二)、示范教学
请各学院组织校内外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广泛欢迎的教师1-3人进行示范教学(含双语教学示范)。示范教学总学时为2学时,其中1学时讲授,1学时由主讲教师交流教学经验。请学院将参加本次示范教学活动的安排(样表见附件1)于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3室)。
(三)、教案、讲稿检查
各学院继续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教案编写基本要求》[教字(2005)第26号],对本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教师的教案讲稿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2)。
请将检查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形成总结报告于5月30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3室)。
(四)、教案、讲稿展示
教学工作会期间,对上学期经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优秀教案和讲稿(表彰名单见附件3)进行展示,届时欢迎各学院教师参观学习。
(五)、青年教师网络课堂建设培训
在“教学活动月”期间,学校信息中心将进行网络课堂建设培训。
教务处将对“教学活动月”的总体活动安排进行公布,希望各学院组织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授予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二、活动组织
本次“教学活动月”活动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监控办和信息中心共同发起,各学院组织参与、全体教师参加,学校宣传部予以报道和宣传。
三、活动时间
2008年5月5日-5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希望各学院对本次活动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并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教学活动月”活动的开展,达到丰富学校教学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形成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树校风,立教风,颂师德,倡学习的文明和谐新局面,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蓬勃发展。
附件下载:下载
附件1:2008年度“教学活动月”示范教学安排表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案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3:2007年度秋季学期优秀教案讲稿表彰名单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