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2-13 14:42:16 责任编辑: 点击次数:
关于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近日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省属高校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川教函〔2007〕619号),对省级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教育厅通知转发与你们,请各学院于2007年12月24日之前按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3室,联系电话:61800081),并发送电子文档到 jwcwmy@126.com。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请交设备处(行政楼511室,联系电话:61800151)。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川教函〔2007〕619号) 下载
教务处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