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优秀教材”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9-14 9:50:20 责任编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通知,近日将开展“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底由各出版社正式出版、供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各专业(含本科、七年制和高职高专)使用两年以上的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包括中医药院校使用的中医、中药、西医、西药教材和实验指导)。
二、申报要求
1. 请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通知(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优秀教材申报表”, 并于9月26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温江校区行政楼213室)。学校审核后统一推荐参加评选。
2.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优秀教材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报教材样书两本;
(3)申报表电子文档一份 (请发至信箱:jwcwmy@126.com ) 。
3. 联系电话:61800081
附件:关于评选“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优秀教材”的通知下载
教 务 处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