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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1-16 13:27:08 责任编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现将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科、专科教学任务发给你们,请予核对,认真组织落实,确保20072008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核实教学任务,如有异议,于1123前反馈教务处;

2.落实教学任务,于1130前完成;

3.报送教务处教学资料(含文字档案和网络资料两部分):

     文字档案部分:包括教学任务表、教学日历,教材登记表各一份,请从教学管理网下载:/Html/xgxz/index.html请各学院仔细检查各教研室教学任务表的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各学院收齐后, 1130前集中送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备案。

     网络资料部分:本次网上教学任务报送时间为:11269:00113024:00。为了方便各教研室填报教学任务并保证填报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除教学任务网上填报的操作指南已经挂在教务管理网外(/Html/jsbszn/105609157.html,教务处还将在温江校区教学服务中心现场指导教学任务填报。请各学院组织教研室按时完成网上教学任务填报。

4.根据学校临床、教学工作两手抓的原则,如果承担下学期教学任

务的教师在附属医院有临床工作任务,确因临床工作需要,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而教研室或科室内部又无法调解的,请按要求仔细填写《学院不排课时间登记表》,经各学院认真审查,教研室(科室)主任及院领导签字后于1130日前集中送教务处审核。  

二、     排课要求:

1.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七年制、基地班教学任务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承担;

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7]2号)“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教授、副教授必须主讲本科生课程;

4.为了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各教研室的青年教师要尽量安排一定量的基础实验课。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1.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班级一览表2.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按承担单位)

3.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按行政班级)

4.  成人教育学院(含高职)2007-2008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5.第二临床医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6.医学技术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7.公共卫生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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