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1-16 13:27:08 责任编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现将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科、专科教学任务发给你们,请予核对,认真组织落实,确保2007~2008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核实教学任务,如有异议,于11月23日前反馈教务处;
2.落实教学任务,于11月30日前完成;
3.报送教务处教学资料(含文字档案和网络资料两部分):
文字档案部分:包括教学任务表、教学日历,教材登记表各一份,请从教学管理网下载:/Html/xgxz/index.html。请各学院仔细检查各教研室教学任务表的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各学院收齐后, 11月30日前集中送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备案。
网络资料部分:本次网上教学任务报送时间为:11月26日9:00至11月30日24:00。为了方便各教研室填报教学任务并保证填报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除教学任务网上填报的操作指南已经挂在教务管理网外(/Html/jsbszn/105609157.html),教务处还将在温江校区教学服务中心现场指导教学任务填报。请各学院组织教研室按时完成网上教学任务填报。
4.根据学校临床、教学工作两手抓的原则,如果承担下学期教学任
务的教师在附属医院有临床工作任务,确因临床工作需要,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而教研室或科室内部又无法调解的,请按要求仔细填写《学院不排课时间登记表》,经各学院认真审查,教研室(科室)主任及院领导签字后于11月30日前集中送教务处审核。
二、 排课要求:
1.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七年制、基地班教学任务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承担;
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7]2号)“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教授、副教授必须主讲本科生课程;
4.为了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各教研室的青年教师要尽量安排一定量的基础实验课。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1.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班级一览表2.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按承担单位)
3. 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按行政班级)
4. 成人教育学院(含高职)2007-2008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5.第二临床医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6.医学技术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7.公共卫生学院老生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